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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大康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德水函〔2023〕1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什邡市组织参建单位对四川美大康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一期)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单位或报备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

建设单位: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美东/13890272118

监督单位:什邡市水利局

监督单位联系方式:0838-821056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