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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经营,责任落实到人
李 浪
我司已连续五年被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前,我司与公司各部门、车间(处室)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经营的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本年度该责任书较往年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内容更丰富,处罚更严厉。特别是强调了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消防意思,做到“三不伤害”,充分体现了公司安全管理的人性化和科学化。
今年以来,我司围绕国家《安全生产法》,并针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特点,以总经理为公司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一步步落实到班组的主要负责人为其辖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首先在经营办子成员中强调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性,要求所属的企业、中心、直属部门的领导在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以 安全为基础。先后在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的系统学习、《道路交通法》、《消防法》、药品生产的法规等宣讲活动,加强了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领用制度,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使公司的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理改为事前预防,由事后被动变为事前主动。
(上图为主持安全培训的公司领导;下图为公司安办主任给员工讲授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场景。)
(美大康药业 李浪05.4.18)